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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28日 信息来源:

目前,合肥城区正在开展企业退休人员和遗属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原则上将于8月底结束。现温馨提示:已移交社区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由街道退管事务所、社居委退管工作站工作人员负责通过电话、上门等形式进行认证;未移交社区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请携带企业发(寄)给的《合肥市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表》及身份证(或退休证),到居住地社居委退管工作站办理认证手续后将表交(寄)回企业。领取遗属生活费的人员,请携带企业或街道退管事务所发(寄)给的《合肥市领取遗属基本生活费人员资格认证表》及身份证(或遗属生活费发放存折),分别到居住地社居委退管工作站(村委会)、街道退管事务所(乡镇)、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认证手续后,将表交(寄)回企业或街道退管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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