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人事(劳动)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业立市,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提供优质服务”等相关要求,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合肥跨越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2010年度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经济系列职称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民营企业的厂长、经理和高级经营管理者。
二、申报条件
申报民营企业经济系列职称认定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相应职称应具备的业绩和能力,近年来企业没有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企业经营、社会、经济效益状况良好。
(一)高级经济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报高级经济师认定: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经济管理工作满两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经济管理工作满七年以上;
3、研究生课程班结业后,从事经济管理工作满十年以上;
4、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管理工作满十五年以上;
5、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经济管理工作满二十年以上;
6、中专或高中毕业后,从事经济管理工作满二十五年以上;
7、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满七年以上;
8、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
(二)经济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报经济师认定: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经济管理工作;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经济管理工作满三年以上;
3、研究生课程班结业后,从事经济管理工作满五年以上;
4、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管理工作满六年以上;
5、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经济管理工作满八年以上;
6、中专或高中毕业后,从事经济管理工作满十五年以上;
7、取得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满七年以上;
8、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纳税300万元以上的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
(三)助理经济师
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管理工作满三年以上,企业近三年纳税50万元以上的企业经营管理者。
(四)经济员
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从事经济管理工作满一年以上,企业近三年纳税10万元以上的企业经营管理者。
三、申报程序
认定由个人自愿申请,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送各级政府人事部门,高、中级职称须经所在县区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后方可申报。
四、申报材料
1、申报人员须填写《合肥市企业经济系列职称认定表》一式二份、《申报 任职资格简明情况表》一式六份(由各单位集中到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领取或从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2、本人业务工作总结一份;
3、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相关业绩材料、企业和个人获经营管理、技术研发等奖励证书、本单位入库税金税票等原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和复印件(入库税金税票复印件需税务部门验章,其它复印件需单位验章);
4、近期二寸同底彩照3张。
五、申报时间和地点
申报时间:3月1日-20日,逾期不予受理,初级由各县区自行安排。
申报地点:合肥市西园路32号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长江西路西园新村入口处南100米原合肥军培大厦)。
联系人:东方英才公司 魏梅、宣丽,电话:5232763、5232770;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杨国徽,电话:3536503。
六、认定费用
认定费用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行费字〔2005〕72号文件规定执行。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合肥市企业经济系列职称认定表.doc 申报____任职资格简明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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