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安徽省人民政府 合肥市政府门户网站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政策法规 > 生育保险
对2010年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公示表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1日 信息来源:

各参保单位、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依据市政府第 133号令《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二十八条,将2010年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对参保职工的服务情况向社会公布,供广大参保职工就医选择。同时结合各定点医疗机构落实定点协议管理的情况,对提供定点生育医疗机构贡献突出的定点医疗机构给予表彰。

一、公示情况

现将2010年职工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对参保职工的服务情况向社会公布,供广大参保职工选择。于2011315日起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可以直接登陆合肥市社会保险网(网址:http://www.ahhfld.gov.cn),点击办事指南生育保险专栏进行查询。内容有:

公布表 12010年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门诊就诊情况(按门诊就诊人数排序)

公布表 22010年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住院情况(按生育医疗住院人数排序)

公布表 32010年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生育费用情况(按人均支付比例排序)

公布表 42010年合肥市生育保险顺产生育费用情况(按顺产个人支付比例排序);2010年合肥市生育保险剖宫产生育费用情况(按剖宫产个人支付比例排序)

二、给予表彰的定点医疗机构

(一)对提供定点医疗服务工作量突出,前五位定点医疗机构提出表彰:

    合肥市妇幼保健院、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二)依据定点协议管理要求,科学控制和合理降低医疗费用,向参保人提供限额下的定点医疗服务,对个人支付率在35%以下、剖宫产率低于60%、并发症发生率低于10%的五家医院提出表彰:

合肥友好医院、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蜀山分院、合肥新站试验区第二人民医院、中铁四局集团第四医院、瑶海区大兴镇卫生院。

(三)对倡导执行“政策范围内生孩子不花钱”合肥市合肥友好医院、合肥市第五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东区)提出表彰。

2010年生育保险年会上合肥市合肥友好医院、合肥市第五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东区)公开向社会承诺,在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范围内生孩子不花钱”,运行一年,信守诺言,为我们的参保人了提供质优价廉的体恤服务。希望更多的定点医院加入进来,向社会作宣传。

附:2010年生育保险最近分析公布表数据.xls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办 版权所有
单位地址:合肥市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
(可乘坐129路、166路公交车到“市政务办公区”下) 电话:12333
  技术支持:北京航天四创软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